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要求:“確保規劃有效落實,按照誰牽頭編制誰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監測評估,強化分類實施,提升規劃實施效能……加強規劃實施評估,規劃編制部門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彪S著機制不斷完善和規范,規劃評估已成為規劃管理的重要工作抓手和手段。目前,經過長期的探索實踐,我國已初步建立了“年度監測評估+中期評估+終期評估”相結合的規劃監測評估體系,成為發展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智科博“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實施方法
一、“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對象
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目的是評估是否達到“時間過半、完成過半”的進度要求。同時根據中期進展情況,對后續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等實施情況進行預測分析和展望,提出相應實施建議。
二、“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重點
開展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應當遵循系統全面、突出重點、遠近結合、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原則,總結經驗、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明確規劃實施后半程的重點任務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一)主要指標實現情況。
(二)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情況。
(三)供重大改革任務推進情況。
(四)重大戰略任務推進情況。
(五)三大攻堅戰推進情況。
(六)重點項目完成情況評估。
(七)提出調整修訂建議。
三、“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方式方法
(一)自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以政府系統自評估為主,同時也可委托開展第三方評估,將第三方評估結果作為自評估的重要參考。
(二)綜合評估和重點評估相結合。著眼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展情況,深入開展對“十四五”規劃綱要的綜合性、系統性評估。同時,圍繞適應當前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確保如期全面小康、落實發展主線等,選取若干重大專題,開展重點評估。
(三)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從目標倒推,對照目標進度特別是指標進度要求,檢視發現問題,提出確保目標實現的對策建議。同時,從迫切需要解決的各領域各環節問題順推,提出破解難題的路徑和辦法。
(四)客觀評價和主觀感受相結合。既要掌握各項目標任務進展,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客觀反映規劃實施情況;又要將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作為重要評價標準,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更大范圍、更具代表性的企業、公眾等社會調查,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提高評估結果的感知度和認受度。
在深入領會二十大精神和地方發展改革布局的基礎上(黨代會,政府工作報告及區域相關規劃與專題規劃基礎上),展開“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融合以下模式:
第一種:以鏈長制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二種:以十大區域重大專題戰略(如統一大市場,數字化,雙碳,都市圈,上市公司質量提升,招商,科創,產業鏈等)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修編模式
第三種:以開放式大討論,思想大解放,悖論大辯論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四種:區域N大產業打造規劃為引領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五種:區域多維度評價為基礎,系統應用評價結果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六種:深化疊加在區域的多個國家戰略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七種:以支柱產業強化+戰新產業打造+數字及科創產業營造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八種:以大開放,大產業,大科創,大生態為特征,再造或突破式促進高質量發展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
第九種:以省會及副省級城市為核心的高引領及區域帶動為導向的“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模式